关于推荐参评2024年河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冀教研函〔2024〕14号)和《石家庄铁道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见研究生手册)文件精神,现开展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博士、硕士学位的非涉密学位论文。
(二)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初选和推荐排序,学术学位论文和专业学位论文均可参与推荐。原则上从2023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中选拔推荐,2023年未获校级优秀的学位论文,如学位被授予人在毕业后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符合推荐条件的也可参评。
二、推荐要求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条件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践应用价值。选题来源于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优先推荐。
2.论文在科学理论、专门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所突破,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并取得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创新性研究成果。
3.论文能体现作者在本学科及相关领域内扎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论文撰写应遵循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规范,逻辑性强,数据可靠,文笔流畅,图文清晰。
4.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博士学位的各项成果要求,论文综合成绩在80分以上。学位论文有创新点,且取得的成果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条件
1.论文选题较新颖,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践应用价值。
2.论文在科学理论、专门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新意,并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或石家庄铁道大学学报上发表(含录用)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1项。
3.论文能体现作者在本学科及相关领域内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论文撰写应遵循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规范,逻辑性强,数据可靠,文笔流畅,图文清晰。
4.论文综合成绩在80分以上。
(三)相关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1.成果内容应与学位论文紧密相关或为本人学位论文的组成部分,且必须是在规定时间内发表(含录用)或审批的。
2.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石家庄铁道大学,且署名必须含导师,申请者应为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须为第二作者。
3.会议论文、以期刊名义出版的会议论文、增刊论文均不能作为申请优秀学位论文的成果。
4.获得的国内外发明专利,专利权人应为石家庄铁道大学,且发明人必须含导师,申请者应为第一发明人,若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申请者须为第二发明人。
三、推荐流程
(一)推荐名额
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5篇、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0篇、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20篇。
(二)推荐方法和原则
由培养单位进行评选推荐,对博士、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分别进行排序,填写到汇总表。研究生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省里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布获奖名单。培养单位推荐原则如下:
1.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宁缺勿滥、保证质量。
2. 优先推荐评阅意见有A或答辩委员会决议认定为优秀的学位论文。
3. 优先推荐代表性科研成果突出的学位论文。
四、材料准备和报送
(一)推荐的学位论文,须报送原存档论文。
(二)每篇学位论文对应的河北省优秀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1、2,表中各项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和领域代码信息见附件3 )。
(三)与推荐表中所填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和学位论文评阅书。
1. 成果若为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全文(若论文被检索,需提供检索证明);
2. 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
3. 若为奖励或专利,须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四)上报材料
1.将每篇论文的上述材料(一)、(二)、(三)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格式的电子文档,以“YB/YS_10107_作者姓名_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及名称”命名。(YB为优博,YS为优硕)。
2.填写河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将EXCEL电子版及PDF盖章版(附件4)分别命名为:10107_培养单位_HZB.xls或pdf。
以上所有材料请各培养单位汇总后,统一于2024年9月19日前将电子材料打包发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0311)87935355
研究生学院
2024年9月9日